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規定,結合防城區疫情防控形勢,并聽取上級專家意見,經綜合研判,決定從3月12日零時起,將部分區域劃定為封控區、管控區和防范區,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將防城區那良鎮里火村沿邊公路峒中口岸里火綜合業務樓門前至里火邊民互市點段區域調整為封控區。實行“區域封閉、足不出戶、服務上門”管理。
2.將防城區那良鎮里火村除封控區以外的地區,調整為管控區。實行“人不出區,嚴禁聚集”管理。
3.防城區那良鎮除封控區、管控區以外的地區為防范區。實行“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
以上區域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感謝廣大群眾對我區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文件下載:
關聯文件: